关于推荐选派2025年常州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9浏览:16

校人〔202442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职工进修培训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教职工进修培训的推荐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类别与依据

1.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常州工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479号)文件执行。

2.国内访学,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师国内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120号)文件执行。

3.国(境)外研修,根据《常州工学院教职工国(境)外研修管理办法》(常工政〔2021108号)文件执行。

4.社会实践,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常工政〔202396号)《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补充规定》(常工政〔202480号)文件执行。

5.脱产博士后,教师申请须来校工作满1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提出申请。

二、推荐选派名额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确定。

三、相关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推荐(20241129—126日)

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对教职工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其中,辅导员在学院审批后须报学工处签署意见;科级以上干部在学院(部门)审批后须报组织部签署意见。各二级单位于2024126日前将《2025年常州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推荐选派人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2024129—1213日)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确定人选(20241216—1220日)

学校审定后将结果反馈给二级单位。

教职工进修培训是提高师资队伍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教职工职业发展过程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2025年教职工进修培训有关工作。

附件:2025年常州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推荐选派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41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