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24〕42 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职工进修培训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教职工进修培训的推荐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类别与依据
1.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常州工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4〕79号)文件执行。
2.国内访学,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师国内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1〕20号)文件执行。
3.国(境)外研修,根据《常州工学院教职工国(境)外研修管理办法》(常工政〔2021〕108号)文件执行。
4.社会实践,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常工政〔2023〕96号)《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补充规定》(常工政〔2024〕80号)文件执行。
5.脱产博士后,教师申请须来校工作满1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提出申请。
二、推荐选派名额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确定。
三、相关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推荐(2024年11月29日—12月6日)
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对教职工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其中,辅导员在学院审批后须报学工处签署意见;科级以上干部在学院(部门)审批后须报组织部签署意见。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2025年常州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推荐选派人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确定人选(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
学校审定后将结果反馈给二级单位。
教职工进修培训是提高师资队伍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教职工职业发展过程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2025年教职工进修培训有关工作。
附件:2025年常州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推荐选派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