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常工政〔2021〕6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名单
王苗苗 王 奇 向 梅 连跃彬 沈海林 张煜桁 陈文纲 赵 飞 赵晓蕾
二、考核内容与等次
根据实施办法,对照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间师德师风、教科研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等次分合格与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学院初审(4月17日—24日)
考核对象参照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总结培养期间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填写《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二级学院对培养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评价意见。于4月24日前将考核表、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文新楼406)。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4月25日—30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组评审(5月6日—5月16日)
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反馈考核结果。
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2.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