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 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7浏览:16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常工政〔20216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名单

王苗苗          连跃彬  沈海林  张煜桁  陈文纲        赵晓蕾

二、考核内容与等次

根据实施办法,对照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间师德师风、教科研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等次分合格与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学院初审(417日—24日)

考核对象参照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总结培养期间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填写《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二级学院对培养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评价意见。于424日前将考核表、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文新楼406)。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425日—30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组评审(56日—516日)

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反馈考核结果。

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doc

2.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