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校内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时间:2026-04-24浏览:1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文件精神 , 经二级学院初评、职能部门审核、专家组评审,2023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校内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类  别

姓  名

评价等次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李成

优秀

宋杨

合格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张海啸

优秀

魏雪姣

合格

陈品

合格

李夫平

合格

优秀教学团队

张燕红

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8510261、88510051、88510061。

 

                                    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