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21〕10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实施办法》(常工政〔2016〕15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管理岗七级、八级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岗位聘用并受聘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含A类雇员)。
二、晋升岗位职数设置
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实际及岗位空额情况,本次晋升岗位职数分别为:七级职员岗位3个,八级职员岗位20个。
三、申报条件
各岗位晋升条件按照《常州工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实施办法》(常工政〔2016〕153号)执行。
四、晋升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3月26日-29日)
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
申请人提供的管理文件,需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注明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2.二级单位推荐(3月30日-4月1日)
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照条件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民主测评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民主测评表样式参见附件3),并将《常州工学院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民主测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4月2日-6日)
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4.管理岗位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4月7日-11日)
管理岗位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形成拟聘用意见。
5.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4月12日-21日)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聘用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6.聘用(4月21日后)
公示无异议后,将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聘用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备案。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变更合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职员职级晋升的工作年限、任现职年限、学历(学位)和职称等材料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3月30日。
2.原工作程序中的面试环节变更为民主测评,二级学院的管理人员由本学院测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由所在支部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学院或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测评时需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给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或不合格(60分以下)的具体分值意见。
附件1:常州工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实施办法.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doc
附件3: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民主测评表.xls
附件4:2021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民主测评汇总表.xls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