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21〕31 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雇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常工政〔2019〕78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 2021 年雇员转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 B 类雇员中符合转聘 A 类雇员条件的人员。
二、日程安排
1.9 月 13 日-9 月 15 日:申请转聘的人员填写《常州工学院 A 类雇员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
2.9 月 16 日-9 月 18 日:各单位审核相关材料,根据申请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情况填写评价意见和汇总表(见附件),于 9 月 18 日前将所有材料递交人事处人事科。
3.9 月 19 日-9 月 22 日: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9 月 23 日-9 月 28 日:学校研究确定。
三、其他说明
转聘人员在学校研究确定后签订岗位聘用变更合同,次月起调整、兑现 A 类雇员薪酬待遇。
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好本次雇员转聘工作。
附件:
1.常州工学院 A 类雇员申请表
附件1: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申请表.doc
2.常州工学院 2021 年雇员转聘情况汇总表
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1年雇员转聘情况汇总表.xls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