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24〕22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2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机构
校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组织本次评选工作,下设评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二级单位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名额
本年度评选优秀教师不超过1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8名,师德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师德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三、评选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5月22日至5月29日)
二级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教师不超过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1名,师德先进集体1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推荐人选须符合评选条件,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
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职能部门审核(5月30日至6月5日)
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3.人事处组织评审(6月6日至6月14日)
校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4.学校研究、公示、表彰
学校研究确定表彰人选,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荐,优中选优。
联系人:李丽娜;联系电话:88510065;邮箱:szb@oa.czu.cn。
附件:
1.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doc
2.常州工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3.常州工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4.常州工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5.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校工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