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人〔2023〕3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职能部门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同意认定沈逸之等40名同志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8510261、88510052、88510062。
附件:2023年下半年常州工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通过认定人员名单.xlsx
常州工学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