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98

校人〔2023〕46号

根据《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常工政〔202160 号)文件精神 ,学校将开展2021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名单

    王苗苗        连跃彬  沈海林  张煜桁  陈文纲      赵晓蕾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根据《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对照《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等。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二级学院审核(1120-121日)

考核对象参照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培养期间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对2021年培养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评价意见,并填写《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和《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电子文档各1份)、汇总表(纸质、电子文档各1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124日—1211

相关职能部门对培养对象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组评审(1212日—1218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    

1.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2.2021年常州工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