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223

 

各二级单位: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修订)》(常工政〔202030 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1231日社会实践期满人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二级单位审核(1218日—1228日)

考核对象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1),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一份,并在二级单位范围内进行实践情况全面汇报。二级单位根据教师社会实践目标任务,对兼职社会实践教师提出考核意见,对脱产社会实践教师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级单位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2),1228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稿一式2份)、汇总表(纸质、电子稿各1和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核(1228日—18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考核材料。

3.专家组评审(19日—115

学校组织专家对脱产社会实践教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学校对考核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请相关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本次考核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xls

 

 

人 事 处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