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3

校人20243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立德树人使命担当,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二、活动时间

20249

三、主要安排

1.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2024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教职工网上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教育部推出的六集纪录片《教育家精神》,感受著名教育家和优秀教师胸怀天下、兴教强国、治学弘道的师德风范。通过教职工大会、专题讲座、主题研讨等学习形式,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以争做身正学高的大先生为追求,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2.组织师德榜样宣传活动。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制定“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深入挖掘、宣传师德典型,以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本单位优秀人物事迹,大力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潜心育人的高尚品德。开展新教师导师聘任仪式和签订师德承诺书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各项活动,激励教师见贤思齐,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做有情怀有温度的好老师。

3.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各单位和广大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各二级单位要把“师德建设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实施。请各单位于1010日前将“师德建设月”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总结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张月,电话:88510065,电子信箱:szb@oa.cz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常州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