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文件精神 , 经二级学院初评、职能部门审核、专家组评审,2023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校内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类 别 | 姓 名 | 评价等次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 李成 | 优秀 |
宋杨 | 合格 |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张海啸 | 优秀 |
魏雪姣 | 合格 | |
陈品 | 合格 | |
李夫平 | 合格 | |
优秀教学团队 | 张燕红 | 合格 |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8510261、88510051、88510061。
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