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7 浏览次数: 672

校人〔20222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2228)精神,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市教育局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6人,现就做好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重点推荐一线教师。已获得过同级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评。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评选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根据推荐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于629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具体材料要求: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1份和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12份,同时须报送电子稿至szb@czu.cn

2.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3.学校研究、公示

学校研究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荐对象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附件:

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2.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627日